7月20日下午,在太原市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上,太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吕静英宣读太原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法治太原、诚信太原建设,太原市将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大格局,依法加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力度,全方位拓展信用惩戒范围,多层次构筑失信惩戒机制。
记者梳理发现,失信被执行人将在8个方面受限。这意味着,这一全方位的惩戒机制将使得“老赖”们评先、受奖、从业等“处处受限”。
从事市场经济活动限制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承揽工程、参加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及其他市场活动。
从事特殊行业或项目限制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特殊市场交易限制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负责人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变更登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使用林地项目;申报使用林业建设项目。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行业。
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获取政府补贴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获得政策支持限制。在审批投资申请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任职资格限制
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和各级政协委员协商提名人选。
招录(聘)公务人员及公务人员评先晋级的限制。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担任村级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得担任村级组织负责人,不得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入伍服役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将其失信情况作为入伍服役的重要参考。
荣誉限制
将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作为评选文明类荣誉称号的前置条件。有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类奖项评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取得的相关奖项应予以撤销。家庭成员有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参加文明家庭类奖项评选,取得的奖项应予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得参加模范类奖项评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取得的相关奖项应予以撤销。
限制出境、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以及享受旅行社的与出境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限制住宿星级以上宾馆及其到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消费;限制进行商业盈利性演出;限制新建、扩建房屋;限制其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其购买银行、保险等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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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多部门联合创新执行机制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1月至6月,太原市各级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23.04%
随着民众法治意识的提高,近年法院案件数量渐增,执行难问题日渐突出。今日下午,记者从太原市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上获悉,太原市法院正在与多部门联合建立惩戒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执行难”。今年1月至6月,太原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907件,结案7685件,结案率为48.31%,同比上升23.04%,执行质效实现了大幅提升。
执行难是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权利义务,难以最终通过国家执行机构强制予以实现,民间称其为“法律白条”。据悉,执行难原因很复杂,包括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逃避、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隐匿踪迹或者在诉讼阶段就将存款等主要财产转移登记到别人名下等。此外,还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完整、部门信息不能共享等因素。
针对上述问题,太原市建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加快构建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网络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行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力争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近年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创新,完善机制,采取“员额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法警”的执行团队新模式,实现了“集约化管理、分段式实施、员额法官责任制”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同时,严格落实执行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全流程网上监管,线上线下相结合,对2016年至今所有的“回头看、回头办”执行案件办理完善后全部及时形成电子卷宗,正在办理的执行案件要全部随案生成电子卷宗,并对37个执行节点网络化管控。
通过执行涉企合同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涉农民工工资执行专项清理活动、“并州风暴”行动等,截至目前,太原市全市法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177人,限制高消费6420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367人,限制出境26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58人,执行到位标的额87亿余元,形成了执行威慑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涉民生案件和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充分发挥网络查控系统的作用,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加大强制手段的适用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依法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